一、婚姻中的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此类承诺书并不必定具备法律约束力。在婚姻关系中,保证书常常是在伴侣间出现不当行为时产生的,例如婚外情、滥用药物、沉迷赌博、实施家庭暴力等等,这些行为被揭露或者在亲友的规劝之下,为了挽救破裂的婚姻关系,他们会承认自己的过错,并且写下诸如“如果再度犯错,自愿结束婚姻”、“将财产全数交由另一半掌管”、“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以及“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等各类书面承诺。
然而,由

首先,承诺书所表达的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其次,承诺书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最后,承诺书的内容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只有当承诺书完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进而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婚姻中遇到冷暴力怎么办
遭遇冷暴力的情况下,我们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式;若觉得已无力维系当前共同生活关系,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达成和平离婚协议,亦或是直接向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我国现行法律严格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均有权对施暴方或受害者所在的单位、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等进行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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