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不抚养小孩,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立案
若起诉被告不肯履行抚养职责,需筹备足以证实被告未能切实履行抚养义务的关键性证据。例如,可提供被告长期未履行抚养费用支付的详细记录,这些可能包含转账记录、书面协议等;亦可出示子女在生活、教育以及医疗方面的花销凭证,以明确显示为您个人所承担的部分;此外,还可以收集能够证明被告极少陪伴子女或者对其成长关怀维护不足的证人证言,例如来自邻居、教师等人的陈述;
最后,也不能忽视双方就抚养事宜进行的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起诉不抚养孩子要什么材料吗
向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责任,要准备:离婚协议或司法裁决文书,证明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自己与孩子的身份证明,详细的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起诉不抚养小孩,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起诉被告未尽抚养义务,要收集: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起诉被告不履行抚养职责,需准备关键证据。包括被告未支付抚养费的记录(转账记录、书面协议等),子女生活、教育、医疗支出凭证,证明被告少陪伴或关怀不足的证人证言(邻居、教师等),以及双方沟通记录(短信、微信等)。